當我們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時,是受到"人的來源"前提認定的限制。目前較普遍被設定的前提有三類:人是進化而來的生物、人是六道輪迴中的某一形相、及人是上帝創造的。在人是進化而來的高等生物設定中,人的生命意義是繼續演化並將演化的成果傳承後代,但由於人的生物體有存活的時間限制,所以,事實上,未來人的進化成果對上一代的生命意義解釋不具影響作用,這樣的情況使得人對自己的生命意義解釋,只限在生物體消失以前,因此,永遠是得不到充分和圓滿的認識,而人的存在與其他生物相差無幾。
在設定人是六道輪迴中的某一形相時,人的生命意義是在現世努力修為,盼望能在來世中有所頓悟解脫,完全離開六道輪迴,進入圓滿的境界。而在整體的輪迴遇程中,每一世代的生命意義是無法獨立解釋,因為,每一世代被認爲是虛相而不具真實,而只有在達到最後完全的存在時,才有意義解釋的可能。所以,特別要去解釋"成為人"這一世代的生命意義就不具必要性。
在設定人是上帝創造時,起初人是與上帝同在,後來人是違反上帝的命令而有罪,便被驅離到地上生活,而罪的代價是死亡,所以,人的生物軀體只存有一代,這一代的生命意義即是努力恢復與上帝的良好關係,盼望能歸回天家。要恢復與上帝的良好關係,需要人先洗清世上生命所帶來的原罪,而耶穌已為洗清人類原罪而上十字架,相信耶穌的救贖,就能被上帝稱為義,並透過耶穌連結於上帝,成為上帝的子女。因此,人在世上的生命意義可簡明被認識。
所以,比較上述三種設定下,人的現世生命意義解釋是具有差別效力,第一種和第二種設定的人生皆是未完成的過程現象,其生活內容隨著時間的進展,就逐漸消褪而成為不實在的回憶,基本上,就無法單獨判斷這一世的生命意義,其解釋力薄弱。第三種所設定的人生,現世則是僅有的時間讓人能獲得救贖,得到永生的盼望。因此,在世間的生活內容是積極表現榮耀上帝的作為,學習耶穌的樣式,盡心盡力愛上帝和隣舍,有朝向永恆的信心和努力,其生命意義的解釋具有相當明顯的確實效力。
人可能會問生命的意義為何?也可能不會去問這樣的問題,對於不問此問題的人而言,生命的有或無,或是生命的來或去皆無差別,人和生物無異。而對於會問此問題的人而言,若缺乏解釋效力,人就有迷亂疑惑的人生感觸,只有相信上帝造人,接受耶穌的救贖,人才能清楚確定生命的意義為何?人生的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