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 星期三

上帝的懲罰

 人在地上作惡會面臨社會法律的處罰,其程度雖有輕和重之別,但其影響只限於個人或家庭,不會延伸出整體民族或世界的災難。而當地上的人類普遍作惡,都沒有義人時,上帝的處罰就來臨使整座城毀壞丶剪除整體民族丶或滅絕世界萬物的存在。所以,上帝的懲罰是人無法承受,也無法逃離,更無法了解何時上帝會降下災禍。上帝對人的處罰始於人違逆上帝命令而有罪的事件,此項處罰使人會終生勞累而有死亡,且其後代仍繼續要承受處罰的代價。而後上帝另項懲處是發生在人流落地上生活以後,人作惡甚大,上帝後悔造人,便決意要以大洪水滅絕人和所造生物,僅讓義人得以存留延續後代。雖然上帝與義人立約後,便明示不再用洪水處罰人類,但在歴代仍引發侵略戰爭丶自然災禍丶飢荒和巨大地震來警告並遏止人的繼續作惡。 

在末日到來時,上帝會對人類的罪作最後審判,一些罪仍未洗清的人,將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永遠陷在煎熬火熱的痛苦中,完全失去盼望。

2025年2月22日 星期六

罪的惡行

 人被上帝創造時是不知善惡,就不會作出惡行,一直到人吃了善惡樹的果子後,人被上帝判罪而被驅放到地上生活,從此,人與上帝隔絕,其後代子孫仍繼續背負著違反上帝的原罪。人的原罪使人生活在自我中心的利益思維上,其影響產生各種權力霸佔丶錢財侵奪丶慾望追逐丶假情虛意丶不仁不義丶侵害生命等惡行,使人的相處成為複雜混亂的社會環境,造成人在世上所面臨的苦難。所以,去除人的惡行,其根源乃在消除原罪。

人也知道善,但人的善心仍被原罪所挾制,難以避免自我利益的思量,所以,人的好行為無法讓人恢復與上帝的和好關係,罪無法得到赦免,惡就會在人生中一直發生。聖經中說明上帝憐憫祂所愛的人,便讓其愛子耶穌到地上成為贖罪祭,死而復活,並宣示信耶穌的人可被上帝稱義,其罪可獲得洗清,且有永生的應許。而在末日以後,洗清罪的人將與上帝同在,新天新地中,惡行將不再存在。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人的犯罪

 不相信上帝存在且創造萬物的人,他的犯罪觀念只限於在生活中違反社會法律的行為,所以,犯罪僅發生在有生之年。生命結束後,罪也就被視為不存在,此說明罪不及於後代,僅是自己在現世要承擔的處罰。而比較上,在相信上帝創造萬物的前提下,人不只在社會生活中會犯罪,他也因違反上帝的命令而被判有罪,此罪使人流放地上,勞苦渡日且有死亡,人在世上就失去和上帝和好的關係,末日的時候,未洗清的罪使人永遠處在火煉的煎熬。聖經記載,人違反上帝的罪是一直會留在後代子孫,除非被洗清,它會長存在人的身上。所以,人生來就挾帶著祖先所犯下的原罪,此原罪顯現出社會生活中的自我中心和自以爲是的行為,凡事皆以自利為思考基點,再延出權勢橫取丶虛假欺騙丶貪得無厭丶不信真理丶愛心匱乏丶慾望泛濫丶傷害惡行等。

世俗生活所犯的罪,在接受處罰後可以得到消除,但人違反上帝的罪無法由人自身的作為來清除,也即是人行善事無法獲得攝免原罪,無法避免永久的死亡,而唯一解除人的原罪,只能依靠上帝的憐憫。聖經明示上帝愛人,願人脫離罪惡,便讓祂的愛子耶穌到世間,道成肉身且上十字架獻贖罪祭,死而復活,因此,信耶穌的人,罪便得以洗清,重新恢復與上帝的和好關係,可得永生。

簡言之,人的犯罪包含著世俗生活的罪和生來就有的原罪,去除世俗的罪無法使人跨越死亡,且會與上帝永遠分離,而只有相信耶穌的救贖,人才能洗清原罪獲得重生,能再接近上帝得到永恆生命。

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上帝的創造

                                        上帝的創造

當我們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時,是受到"人的來源"前提認定的限制。目前較普遍被設定的前提有三類:人是進化而來的生物、人是六道輪迴中的某一形相、及人是上帝創造的。在人是進化而來的高等生物設定中,人的生命意義是繼續演化並將演化的成果傳承後代,但由於人的生物體有存活的時間限制,所以,事實上,未來人的進化成果對上一代的生命意義解釋不具影響作用,這樣的情況使得人對自己的生命意義解釋,只限在生物體消失以前,因此,永遠是得不到充分和圓滿的認識,而人的存在與其他生物相差無幾。

在設定人是六道輪迴中的某一形相時,人的生命意義是在現世努力修為,盼望能在來世中有所頓悟解脫,完全離開六道輪迴,進入圓滿的境界。而在整體的輪迴遇程中,每一世代的生命意義是無法獨立解釋,因為,每一世代被認爲是虛相而不具真實,而只有在達到最後完全的存在時,才有意義解釋的可能。所以,特別要去解釋"成為人"這一世代的生命意義就不具必要性。

在設定人是上帝創造時,起初人是與上帝同在,後來人是違反上帝的命令而有罪,便被驅離到地上生活,而罪的代價是死亡,所以,人的生物軀體只存有一代,這一代的生命意義即是努力恢復與上帝的良好關係,盼望能歸回天家。要恢復與上帝的良好關係,需要人先洗清世上生命所帶來的原罪,而耶穌已為洗清人類原罪而上十字架,相信耶穌的救贖,就能被上帝稱為義,並透過耶穌連結於上帝,成為上帝的子女。因此,人在世上的生命意義可簡明被認識。

所以,比較上述三種設定下,人的現世生命意義解釋是具有差別效力,第一種和第二種設定的人生皆是未完成的過程現象,其生活內容隨著時間的進展,就逐漸消褪而成為不實在的回憶,基本上,就無法單獨判斷這一世的生命意義,其解釋力薄弱。第三種所設定的人生,現世則是僅有的時間讓人能獲得救贖,得到永生的盼望。因此,在世間的生活內容是積極表現榮耀上帝的作為,學習耶穌的樣式,盡心盡力愛上帝和隣舍,有朝向永恆的信心和努力,其生命意義的解釋具有相當明顯的確實效力。

人可能會問生命的意義為何?也可能不會去問這樣的問題,對於不問此問題的人而言,生命的有或無,或是生命的來或去皆無差別,人和生物無異。而對於會問此問題的人而言,若缺乏解釋效力,人就有迷亂疑惑的人生感觸,只有相信上帝造人,接受耶穌的救贖,人才能清楚確定生命的意義為何?人生的目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