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1日 星期六

付託與農業團契

                 付託與農業團契

人和萬物是分別存在的個體,無尊卑之區分,但人有靈性可認識萬物的存在及可用之處,所以,萬物一直成為被人利用的個體。但為何人有使用萬物的權利呢?是誰宣示或賦給人類這種權利呢?從人類歷史記載上,所有文獻僅只説明萬物可用的事實,從未敍述人與萬物有互為主體的關係。所以,從古至今,人類是以自我為中心而宣示,萬物是他擁有且可任意支配的所有物或財產。這樣的宣示表達,人類可以在自己的喜好偏愛決定下,任意操控改變萬物,而不必負責萬物真實存在和生存的權利及機會。簡言之,人類是以霸權來掌控萬物,以主人的身分來仼意處置萬物。長久以來,萬物在人類無止盡的揮霍下,已陷於失去真實本賦和永續生存的基調,其忍耐已到極限。近世紀以來,萬物開始反撲人類並尋求自身調整的機制已啓動,使得人類開始認識並承認萬物具有自身存在的主體性,而人類為了繼續生存的機會,是需要與萬物和諧相處並愛顧它們。所以,人類與萬物之間應具有能互相效力,有益於對方的契合關係,人類看顧萬物,使它自然長出被造的完美形象,有真丶善丶美的特質。而萬物以最好的本質提供人類生存,因此,人類也能表現出真丶善丶美和愛的品性。這樣的連結關係應是人類與萬物共處於宇宙的永續律則,是合乎被造的美好安排。
人與農業的關係應是人與萬物關係的延伸,特別是應用土地來耕作的農業,其完全是應用萬物的特質來產生農業產品。所以,在農業活動中,應將萬物視為自主生存的個體,農業生產者所尋求的,是合適取用萬物的成熟而可獻身之物。而農產品消費者為了生存需要,更要以感謝之心,來享用萬物的供給。不過,人有靈而有別於萬物,所以,人有更多能力可以做事,而在人與萬物互為主體的互動關係中,人可以更主動愛顧萬物,讓萬物可以生存在更合適的環境。友善環境農業就是因應愛顧萬物的理念而發展,其重視萬物自主發展的權利,也在取用萬物時,能遵守萬物的存在律則而更加愛顧它們。在友善環境農業內,人類不是用主權而是以受託之責來照顧萬物,並由萬物回饋感恩之物給人類,互助效力。所以,農業工作者應是一群具有愛顧萬物,願意為萬物的永續發展而辛苦勞動的人,他們具有神聖的任務,是個萬物的好管家。而在他們做好這些工作時,萬物能回報最好的禮物,不僅使人類得以生存,而且,更能認識真丶善丶美的本質,而有合適的生活。
基督信仰中,人與萬物皆是上帝所造,神更依自己的形象造人,且賜給神的靈,所以,人類能與神溝通,知道神的旨意,神因而託付人類看管萬物。做好管家的工作是人類的神聖任務,因此,人類是要更負責的看顧萬物,讓萬物維持著被造的美好。在這樣的思維中,農業就是一種付託的工作,與現代社會的托嬰相彷,農業工作者要細心依萬物的特性而陪伴成長,讓萬物在美好的本賦上展現完全。而在適當的時間,萬物會提供高價值的回應,使好管家得到豐足的生活。在農業工作者之間,因認知這種神聖任務,就能形成互相學習鼓勵的伙伴關係,也因在相同土地上耕作,就能生活在一起,而成為互相協助合作的自主社區。自主社區是有著生命共同體,一齊操作農業,維護環境,照顧家人,也共同盼望美好的人生。事實上,自主社區的生活者亦是視個人皆具主體性,努力學習友愛關係,使社區呈現萬事互相效力的自主行動。在友善環境農業為主的社區,工作者可從科學中學習萬物的物質變化律則,另一方面,則由真道中體驗愛的本質和力量。因此,在社區內的農業工作者可聚合成為萬物好管家的見證者,不僅在團體內有熱誠丶信任丶合作丶關懷和智慧的農業生產,而在團體外,則是社會民眾學習平等看待萬物的啓示先知。這樣的聚合就形成農業團契,而農業是受託的神聖任務則成為團契的核心理念,團契內,大家努力將農業表現出最完美的本質,也讓農業中的萬物永續自主。另一方面,農業團契也能由工作中得到智慧和成果,促使個人獲得合適的生活。在現代社會所強調的個人利益,無法直接成為農業團契的工作信條。基本上,它是由萬物的回饋而成為團契成員的恩典,使成員在實質上得到平安喜樂,不虞缺乏不足。
所以,付託和農業團契的存在息息相關。農業因人造科技的發展,已逐漸形成宣示性和既定性農業。前者視萬物(特別是動植物)為物體不需透過土地即可造出食品。而後者視萬物為自主主體,是以既定土地長出的萬物為恩典生活品,兩種產品被尊重的程度不一樣,而兩種農業視工作者的身分亦有不同。農業團契是為了後者的農業而存在,其農業理念丶工作方法,利益價值和對萬物的態度是依著付託的神聖任務而衍生。所以,此團契除了是為了維持成員的生活以外,更重要的是有責任完成被託付的工作,讓被造萬物的完美能永遠顯明,見證創造者的偉大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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