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聖言與事蹟

               聖言與事蹟

在世俗生活中,超出經驗的敍述是常被審視和評斷,所以,在建立這類敍述的權威上,便有聖言宣稱的做法。聖言宣稱的有效是需透過先知的代傳,所以,先知的確立和認定成為許多超經驗認識和信仰的基本前提。歷史上的許多被認定的先知皆是人,有些先知是以接受特別的超經驗啓示而提出預言或敎導,有些先知則直接宣稱,他是替超經驗傳話或訓言,因此,他所表達的或記載的文錄全是超經驗的直接旨意。也因此,先知的生活事實和超經驗的旨意內容不具關聯,即使先知在世俗生活上有一些非份有爭議的行為,並不影響該先知所代言的超經驗旨意的真切性。所以,一般民眾相信先知有能力代言,也隨之相信超經驗旨意的一切文字敍述或訓言。不過,這類先知自行宣示的超經驗旨意,仍一直被爭議,許多討論仍在談這些超經驗的旨意,有多少是先知個人生活經驗的想法。較常被思辨的是若有超經驗的旨意,它會直接顯示給民眾,還是需要透過某個先知的代言宣示。從世俗的經驗而言,超經驗的直接自明表示,應是比先知的代言敍述更具說服力,所以,在某些具有特别生活經驗的事蹟或萬事萬物的奧秘上,感受超經驗的存在,是更具有深入認識的作用。
在基督信仰上,聖經記載著許多先知的預言和基督存在的事蹟,其重點不在代言上帝對人類在世上生活的細節訓令,而是以耶穌三年傳道的所言所行,顯示出不是人類所能展現的生命極限和奇蹟,簡言之,耶穌並不像凡人的生活樣式,他不是只代言上帝旨意的先知,祂是直接向世人說明,我就是上帝,在向衆人說話,是來愛人類,並解放罪的綑綁。這樣的旨意和宣示,完全在十字架的事蹟上,澈底顯明。事實上,聖經中的耶穌一直以生活中的事蹟,來敎導民眾相信他,相信上帝以道成肉身來到他們的身邊。他不在意衆人在世上的身份丶地位丶財富丶性別和生活形式,也不約束生活內容的特殊要求或差異,衪以非常自由寛大的包容想法來接納各類人群。所以,耶穌的事蹟凸顯超過人類經驗的啓示,讓人可肯定的從耶穌身上,看到上帝的存在和應許。所以,聖經的尊貴是在它說明耶穌是基督的事蹟,而不是記録上帝要人類在世上如何生活的訓命。
所以,相信耶穌的言行事蹟,及其所顯示的上帝存在事實,是最動人的宣示,因此,不相信耶穌的事蹟,而只相信經文記載先知所宣示的上帝的訓令,就會因詮釋的差異而失去堅固信仰的依據。而當先知所代言的超經驗訓令,被人類應用在政治社會的操作依據時,上帝的話語就可能被扭曲而抹滅上帝存在的認定。事蹟的感人是超經驗自明的最信靠來源,先知若沒有呈現來自超經驗的大能和尊貴憾人的生活作為,他所宣示代言的超經驗訓令,還可能是另一種綑綁人類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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